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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出台今年粮食收购政策
发布日期: 2009-2-13 来源: 宁波日报

  昨日,市粮食局、物价局、财政局、农业局四部门就今年粮食收购工作联合发出通知,确定今年订单粮食收购品种和价外补贴标准。

  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,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粮食安全责任书,要求我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09万亩、总产量77万吨的目标。为鼓励农民多种粮食,提高农民种粮收入,按照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和当前粮食市场行情,今年市本级订单粮食实际收购价为:订单早籼稻每50公斤收购价格90元,价外补贴14元,承包面积20亩以上的市定种粮大户再补贴6元,共计110元,一般农户104元。订单小麦每50公斤收购价格白小麦88元,红小麦、混小麦83元,价外补贴12元,市定种粮大户补贴4元,共计104元和99元,一般农户100元和95元。订单晚粳稻暂按国家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95元水平出台,价外补贴12元,市定种粮大户补贴4元,共计111元,一般农户107元。具体收购价格在晚稻收购前根据市场行情另行确定。除早、晚稻外,今年我市将主要产区小麦纳入订单收购范围,并实行价外补贴政策,每50公斤小麦价外补贴12元。

  通知强调,上述价格为保底收购价格,在收购时当市场价格高于已定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,低于已定收购价的按上述价格收购。订单以外和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按市场价格收购。同时,各地粮食购销企业要积极开展大麦和油菜籽收购,收购价格随行就市。

  各地要对种粮规模较大、订单履约好、诚实守信、资金确有困难的种粮大户,经本人申请并落实担保,发放一定额度的预购定金,在售粮时收回。同时,切实抓好粮食订单签订工作力争在5月上旬完成,保证农民放心种粮、明白售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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