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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信息
  单位全称   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榭开发区分局
  地 址      邮政编码   315812
  E-mail      公开(监督)电话   (0574)86767493
主要职责
    (一)研究制订工商行政管理政策,承办有关地方性工商行政法规、规章的草拟工作;依法或经区管委会授权,组织开展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、法规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。
    (二)主管各类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的登记注册,核发营业执照,依法确认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,依法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;负责市属工商企业和部、省属及其他来甬设立企业的登记发照。
    (三)主管和办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、港澳台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的登记注册、核发证照,依法监督其生产经营业务活动。
    (四)主管城乡个体工商户、合伙企业和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,核发营业执照;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、合伙企业和私营企业,规范其经营行为,引导个体、合伙、私营经济健康发展。
    (五)依法监督管理农贸市场、消费品市场、生产资料市场,参与监督管理金融、劳动力、房地产、技术、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、期货市场和文化市场;参与市场体系的培育、发展,参与论证、规划全区市场布局,开展各类市场登记及统计工作。
    (六)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,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、投机倒把、陆上走私贩私、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其他市场交易违法违章行为,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,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    (七)依法监督管理经济合同,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;依法进行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。
    (八)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商标,查处注册商标假冒侵权行为,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;组织认定或推荐著名商标、驰名商标;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。
    (九)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,查处虚假违法广告;制订广告业发展规划,指导广告业发展。
    (十)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、民营企业协会、消费者协会、保险箱行业协会的工作。
    (十一)承办区管委会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单位领导
项  瑛 局  长
 
高明林 副局长
 
叶林东 副局长
 
张公元 调研员
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

(一)办公室

职责:协助分局领导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,做好组织人事、机构编制、劳动工资、教育培训、行政监察和法制工作。
电话:0574-86767808

(二)注册登记科

职责:负责各类市场主体准入的注册、登记、审批和发照工作。
电话:0574-86769168、86768900

(三)监督管理科

职责:负责对各类市场经营行为及合同、商标、广告的监督管理,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各种经济违法行为。
电话:0574-86767038

(四)大榭开发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

职责:接收上级“12315”举报申诉机构分流的消费者举报、申诉;受理辖区内的消费者举报、申诉案件;调解消费纠纷,协助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济违法行为;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;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;协助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。
电话:0574-12315、867688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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